1月19日凌晨2时许,怀宁县公安局高河分局接到李某报警称:有一陌生人进租住屋内,呆坐在大厅里。民警立即处警,赶到现场,发现一中年男子坐在大厅里,不回答承租人李某的任何问题。
民警耐心询问后得知:此人姓郑,也是房子的主人,四年前因与妻子王女士吵架而离家出走,几年未归。王女士到怀宁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10年2月判决双方离婚,房产仍归双方所有。4个月前,王女士将该房租给李某,而在外地的郑某并未知情。想不到失踪4年的郑某于19日凌晨2时许突然回到家中,吓坏了承租人李某。
民警了解情况后,找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告知双方就有关事项向相关部门咨询。汪春林
新闻推荐
1月中旬,怀宁县金拱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两实”信息采集会战的同时,深入辖区企业和学校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此次共检查16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8处。张维...
怀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怀宁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