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续坤
徐美娟
本报讯
俗话说:“冲动就是魔鬼!”这句话对于29岁青年雷某来说,可谓是深刻地领悟到了其中的含义。他在一次很小的纠纷中因为一时冲动,结果致被害人左桡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了轻伤。
12月16日,笔者从怀宁县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雷某案发时年仅29岁,目前在一家私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业绩骄人。且近期与迪拜一家企业谈有合作意向,原本打算今年年底之前赶往迪拜,与对方老总面签长期销售合同,公安机关的出国护照都已经办妥。恰恰就在此时,年轻好胜的他却因物业管理费的缴纳问题,与所在小区的保安发生纠纷;纠纷中,雷某两度推搡年龄较大的保安,致使该保安左桡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了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雷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2010年9月13日,怀宁县检察院以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雷某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且按协议内容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被害人对其行为亦表示了谅解。怀宁县法院考虑到被告人雷某的犯罪行为和社会危害性以及从轻量刑情节,日前判处雷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雷某得知判决结果后,懊悔不已,一再表示今后遇事定要三思而后行。
新闻推荐
□
查刘伟本报讯
近日,笔者在旧货市场发现了大量的怀宁县民国时期的农业税收据,据有关专家介绍,这对研究民国时期怀宁的税收制度及社会经济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参...
怀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怀宁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