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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伟
吴斐
“身为驾校教练,竟然喝酒后开车上路,如此教练怎能教好学员?”8月11日上午,怀宁县石牌镇居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怀宁县某驾校教练员竟然酒后驾车。
据王先生向记者介绍,8月10日晚上8时15分左右,他和妻子饭后在石牌镇街头散步时,一辆牌号为皖H1028(学)小型轿车从他们身旁驶过。这辆车是教练车,车内的司机满脸通红,还不自然地瞥了正在马路旁查处酒驾的交警一眼,驾车人好像喝过酒。交警赶紧上前阻拦,果不其然,司机满嘴酒气,交警一问,他就承认自己是怀宁县某驾校教练员,喝酒开了车。
酒驾者在被交警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时,围观群众一片指责声。“如此教练怎能教好学员?”、“教练员不但要教学员的驾驶本领,还要教导好学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说:“经查,该车驾驶人李某某是安庆市大观区人,持A2证,系怀宁县某驾校教练员。当天晚上,他喝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行驶时,被交警发现。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4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据了解,李某某是安庆市“酒驾”新规实施以来,首位被查处的教练“酒司机”。目前,怀宁县交警部门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记12分、罚款3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另外,交警部门还专门向被查处的驾校教练李某某所在驾校作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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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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