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姜蕊 通讯员 张全
“距离你18周岁生日还有一个月,你就这样走了!可是爸爸妈妈会帮你完成遗体器官捐献的心愿!”这是一位母亲的悲痛心声,也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大爱善举。8月30日,枞阳县枞阳镇石岭居委会居民方支旺、吴正琴夫妇的儿子方钊去世。为尊重儿子捐献遗体器官的心愿,夫妇俩联系枞阳县红十字会办理遗体捐献手续。随后,其儿子一对眼角膜被成功摘取,将帮助两名眼疾患者重获光明,其遗体也被运往皖南医学院遗体(器官)接收站,用于医学教学与研究。这是枞阳县第2例遗体捐献和第8例角膜捐献。
方钊在7岁时患上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其父母带他辗转合肥、南京各大医院进行治疗,但该病属罕见病,治疗效果并不明显,被医生告知只能活到20岁左右。由于病情日渐严重,方钊小学六年级没上完就辍学在家。母亲为了更好地照顾他,除了放弃工作精心服侍,还经常背着他到处旅游,让他的人生不留遗憾。方钊在得知自己将在20岁左右死于呼吸衰竭或心力衰竭后,懂事的他希望在生命的尽头可以帮助他人,因此向母亲表达了捐献遗体器官的意愿,“等到了18周岁,我要去签捐献志愿书。妈妈,您一定要帮我完成心愿!”
然而,8月30日清晨6时许,还没来得及签订捐献志愿书的方钊停止了呼吸,此时距离他18周岁生日仅差一个月。为了实现他的遗愿,其父母联系了枞阳县红十字会,帮助其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手续并完成了捐献。
儿子的离世,让夫妇俩悲痛;儿子的善举,让夫妇俩感动和骄傲。9月3日,在儿子的感召下,夫妇俩在枞阳县红十字会各自签订了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书,一家三口接力延续人间大爱。方钊母亲吴正琴说:“儿子的捐献,让我们内心充满了正能量和信心,我们要成为儿子的骄傲,让爱心得到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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