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健 记者 吴彬)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陆某抓获,快速为申请执行人康某追回案款。
2018年3月,因业务发展需要,康某向陆某支付了3万元定金,陆某向康某出具收条,并承诺在一周内正式签订合同。后因故双方未能如约签订合同,陆某亦未返还收取的定金,以致成讼。2018年8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康某与陆某达成和解协议。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陆某向康某支付了2万元,余款1万元却迟迟未付。无奈之下,康某遂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陆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陆某既不主动履行,也不报告财产。其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被执行人陆某联系,但陆某均不接听电话。在财产调查中,执行法官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陆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陆某常年在外,住址不明,家中无有价值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依托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机制,执行法官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控制被执行人陆某的申请。不久后,公安机关便传来消息,执行法官立即赶赴目的地。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陆某抓获。迫于执行威慑,陆某立即与家人联系,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该案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得以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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