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健 记者 吴彬)“感谢刘法官,把被告拖延不还的钱要了回来,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日前,申请执行人徐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公道民心”的锦旗送到枞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手中时,激动地说道。徐某与周某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因房产证办理及尾款支付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以致成讼。
案经审理,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周某向徐某返还购房款21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与周某联系,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主动履行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及时开展财产调查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进行查控,对发现到的财产依法迅速进行查封、冻结。此外,执行法官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周某家中,寻找周某下落,并向其家人释明法律、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院强制执行压力,最终,被执行人周某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徐某也及时收到了案款。申请执行人非常感激执行法官,于是又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是荣誉,亦是鞭策。枞阳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将不忘初心,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扩大攻坚成果,坚定不移、毫不松劲奋力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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