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月琴 本报记者 马卫东
“上上个月我刚交了500元,电工说我这个月欠电费了。我每个月电费也不多,怎么一下子钱就没有了呢?你们是不是把我的钱交到别人家了,今天不给我搞清楚,我就不走了。”日前,一位老人走进枞阳县会宫中心供电所,怒气冲冲地对窗口服务员说道。“大爷,您先坐下歇会儿,慢慢说,我们一定会把您电费的事情跟您说明白。”窗口服务员占苏颖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为老人递上一杯茶。
从交谈中占苏颖了解到,老人家住浮山镇女儿桥村,带着几个孩子生活,其中一个孩子还是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里收入来源大部分靠政府补贴,是女儿桥村的困难户。前不久,老人接到会宫中心供电所客户经理徐正宏的通知,催促其尽快缴纳7月份应交的46元电费。自己两月前才交了500元的电费,不可能存在欠费情况。老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便到会宫中心供电所投诉,要求供电所查明实情。因老人交电费的发票丢失了,占苏颖听完老人的诉说后,打开收费系统,根据老人提供的用电户号,核对姓名和用电地址确认无误后,查询了老人家里的缴费记录,记录中显示确实交过一笔500元电费,是在2018年12月26日交的,今年7月份应交电费为46元,处于欠费状态。听完占苏颖认真解释后,老人回忆起当时交电费的情形,明白了自己交的500元电费并没有“丢失”,满意地离开了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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