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买房,铜陵一对夫妻“假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后来女方结交了新男友,引起男方的不悦,并引发多次争吵。2018年12月13日下午,男方在铜陵市区持刀将情敌刺伤,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铜陵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钱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被告人钱某某限制减刑。
假离婚引真悲剧
被告人钱某某是枞阳人,今年34岁。与妻子金某于2008年结婚,育有2个女儿。2016年,夫妻二人准备贷款买房,因为钱某某的信用不好,贷不了款,就与金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这之后,两人仍生活在一起。
但是2018年2月,金某与王某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而王某还是有妇之夫。仅2个月时间,这段关系被钱某某发现了,钱某某曾警告威胁,但王某不愿意断绝关系。
2018年12月6日,钱某某与金某又为王某的事争吵,后来,钱某某离开家住进了宾馆。12月13日上午,钱某某携刀在市区寻找金某。中午12时许,钱某某在铜官区纪念日精品店门口找到金某平时驾驶的轿车,于是蹲守在旁等待金某出现。13时49分,金某上车并驶至一家酒店附近停下,王某随后出现并坐上副驾位置。钱某某随即上前,把王某拽下车。
双方发生争执,钱某某右手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向被害人王某捅刺一刀,致其倒地。王某爬起时,钱某某又连续向他右腋、左背部捅刺三刀,王某站起后又倒下,钱某某上前用脚踢踹他的身体。后钱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刀具扔在地上,并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民警随后赶至现场将其控制。
被告人一审获死缓
被害人王某随即被送往铜陵市立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系双侧开放性血气胸伴左肺、肝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某不能正确处理情感纠葛,持刀捅刺他人,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钱某某对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钱某某在公共场所持刀杀人,影响恶劣,后果严重,且有犯罪前科,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予以严惩。鉴于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钱某某有自首情节,能够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对其限制减刑。
综上,判决被告人钱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钱某某限制减刑。被告人钱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六万一千五百三十五元一角二分(已交纳至法院)。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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