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健 记者 吴彬)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利用网络司法拍卖,依法对一起涉金融执行案件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最终拍卖标的以83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有效确保了金融债权的实现,促使该起涉金融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2013年1月,周某某与枞阳农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A公司以其所有的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该笔借款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因周某某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枞阳农商银行遂将周某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周某某后仍未主动按照调解书约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1月,枞阳农商银行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该案除抵押财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提升执行效率,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及时对抵押财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取得实效,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多次实地勘察,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反复向当事人释法析理,消除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张贴拍卖公告,做好拍卖信息宣传工作。但由于一拍价格过高,导致一拍流拍。为提高抵押财产变现的效率、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合议庭依法决定在二拍时对抵押财产进行降价10%。最终,拍卖标的在二拍时以83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
据介绍,“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开展以来,枞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统一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切实做好涉金融案件、强制腾退工作,抓好“评估一批、拍卖一批、腾退一批”重点工作,确保统一行动稳步推进,力求统一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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