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慧静 陈杨进 记者 吴彬)夫妻之间本应互谅互让,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家庭生活,然而枞阳县的唐某却只因妻子没生下儿子而百般为难妻子,无奈之下,妻子王某一纸诉状将丈夫起诉到法庭,要求与丈夫离婚。
唐某与王某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妻子王某连续生了三个女儿,这让一心想要儿子的唐某非常失望。此后,唐某因妻子没能给自己生儿子,便时常打骂王某,甚至拒绝给付王某及子女的生活费用。无奈之下,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唐某与王某婚后未能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且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据此,法院判决准予唐某与王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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