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洋)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9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巡游出租汽车第四轮经营权许可及车辆更新实施意见》,就巡游出租汽车(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期限、新一轮更新主导车型及车身颜色等事宜提出了明确意见。
据了解,铜陵市(不含枞阳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将于2017年底全部到期,此次出台实施意见旨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确保新一轮(第四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及车辆更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实施意见分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和服务行为、升级改造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主导车型及车身颜色的选定四个方面,市民9月26日起可到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详细查阅。
实施意见明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属社会公共资源,实行总量控制、依法许可、实名制管理、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经营权许可期限为8年;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方向发展,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明确通过市场化运作,在所有巡游出租汽车上统一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应急报警装置和车载电子显示屏。实施意见还明确新一轮更新主导车型要求美观舒适、性能可靠、经济实用、节能环保,车辆档次比上一轮略有提高,车身颜色选定2种,分别是上为紫蓝下为银色、上为森林绿下为银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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