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主题为“呵护碧水蓝天 共建生态铜都”的环保开放日活动,20余名铜陵日报校园小记者来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零距离了解大气、水质、土壤等的监测过程。此活动旨在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平台,让公众了解环境监测有关工作,带动更多市民支持、参与环保事业。谢露 摄
部门覆盖全责任定得清
■童环宣本报记者朱成林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监管体制,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职责,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以下简称《职责》),明确了铜陵市各级党委、政府及30个政府职能部门146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通过列明环保责任清单,划定环保“责任田”,为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供制度保障。新规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本报对此进行深度解读。
厘清职责齐抓共管
《职责》采取条目式结构,分别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党委职能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审判和检察机关的职能,重点对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局等30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进行了归纳、细化和明确。
针对目前乡镇存在着环境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现象,专门规定了乡镇政府(办事处、区直管社区参照)、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职责,实行环境管理“扁平化”,打通了环保履职的最后一公里。其中,乡镇党委、政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调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保障本行政区域环境安全。
据介绍,《职责》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部门覆盖全,涉及的部门既有党委职能部门,也有政府职能部门,几乎做到了全覆盖。二是责任定得清。地方党委、政府均担负着环保职责,但在执行层面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党委及相关部门责任方面,主抓总体决策、考核问责、班子及队伍建设;在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方面,主抓环保任务的细化与落实。第三是工作列得细。对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主要任务全部进行细化,并逐条进行明确,破解只要污染就拿环保人员问责的问题,推动考核问责扎实有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
问题导向权责一致
环保不只是环保部门的事,同时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分内事。那么,责任怎么明晰?齐抓共管格局如何构建?《职责》强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据了解,为使《职责》更接地气、更符合基层实际情况,市环保局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借鉴其他省份具体做法,在认真梳理研究23个部门(单位)反馈意见或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职责》(送审稿)。
《职责》积极顺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生态环保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以部门“三定”职责为依据,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水、大气、土壤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梳理各部门职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各部门履职范围、职责边界更细更实。
比如,针对“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实施过程和日常监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职责》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投诉受理和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和噪声污染等方面的投诉受理和查处。
传导压力重在落实
为避免“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确保责任落实不折不扣,《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相应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正确履行职责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理的环境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形成书面记录。受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6家企业获发首批新排污许可证
铜陵市环境管理迈向精细化
■童环宣本报记者朱成林
近日,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等5家火电企业和1家造纸企业安庆宜丰植物纤维制造有限公司(枞阳县企业),领到了市环保局发放的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今年以来,铜陵市积极推动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目前已有6家企业领到了新版排污许可证。“新版排污许可证有一个明显的变化,每张许可证上都有一个二维码,用手机一扫,企业的所有信息一目了然,不仅方便环保执法人员执法,广大市民也可参与到环境监管中,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局面。”
企业排污得“持证”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7月1日起,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必须持证排污。为规范有序推进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工作,市环保局主动对接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和服务,在6月30日前完成了5家火电、1家造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市环保局总量科科长桂孔才介绍,选择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先行核发排污许可证,主要考虑这两个行业环境管理基础相对好,污染物排放特征具有代表性。“通过实施新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对固定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从而持续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一证式”管理更精细
据了解,新版排污许可证衔接整合了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环境标准等管理制度,规范了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强化了信息公开,真正实现了环保“一证式”管理。
相比旧版许可证,新版排污许可证有了不少改变:许可证上载明了企业的行业所属类别,印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监制”等,最醒目的改变是许可证上多了一个二维码,也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部门和公众只要扫一扫二维码,企业的基本信息就能轻松获取。
“以往的排污许可证就是一纸行政许可,发给企业后往往束之高阁,没有实际功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排污许可证成了每个排污单位的“身份证”,企业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还要依法进行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这是在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改变。”
领证后如何实施环境监管
今后,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企业单位生产运营期间排污行为唯一行政许可和法律文书,环保部门也将依证实施监管执法,并督促企业按期申领排污许可证,真正落实“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的要求,提高环境质量。
具体包括对是否持证排污的检查、对台账记录的核查、对自行监测结果的核实、对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以及必要的执法监测等,市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等,都将记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此外,根据环保部统一部署,下半年,铜陵市将完成水泥、化工、电镀、石化13个行业企业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于2020年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疏堵结合精准实施
铜陵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本报讯(童环宣记者朱成林)“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是今年安徽省新增的6项民生工程之一。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铜陵市积极谋划、精准发力、多管齐下,大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秸秆禁烧保持“零火点”。
抓禁烧,念好“堵”字经。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巡查表,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每天安排专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间断的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普济圩农场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由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田间地头。同时,安排专人和流动宣传车前往一线宣传禁烧政策和环保知识,并通过短信平台、悬挂条幅、张贴公告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
推广利用,以“疏”促“堵”。铜陵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因地制宜、高效利用”的原则,健全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多渠道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提高产业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比例。目前,铜陵市辖区内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户用沼气池有500多口,新能源颗粒燃料企业6家,处理秸秆的板材企业3家,秸秆综合利用率约为86%。预计到今年底,全市秸秆还田100万亩,建设2000亩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3个,新建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2处,推广生物质户用气化炉200余台。
言论
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东林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以下简称《职责》),这是铜陵市首次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文件。《职责》中部门覆盖全,责任定得清,为铜陵市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也为铜陵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吹响了冲锋号。
近年来,铜陵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全市环保工作扎实推进,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但作为一个资源型工矿城市,铜陵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任务依然繁重,环境质量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既需要集中力量、迅速见效的“雷霆治标”,又需要持续发力、接续推进的“长远治本”,更需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职责》的出台,是顺应人民期待、改善环境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厘清职责形成合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现实需要。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严格的责任制度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强后盾。《职责》的出台,有利于形成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更加顺畅、责任更加明确、边界更加清晰、力量更加汇聚的良好工作格局。
我们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和省开展环保督察为契机,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保问题,着力构建全市环保工作一盘棋的大格局,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的发力点。
枞阳县:强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
本报讯(章普贵记者朱成林)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日前枞阳县积极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该县城区原有27台燃煤小锅炉,已实施整治15台,停用6台,在用的6台正按照时序要求落实淘汰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县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回头看”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已整改的燃煤小锅炉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是否擅自新建燃煤小锅炉等问题;二是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个体户),责令制定具体方案,限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淘汰整治任务,整治后的锅炉须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三是加强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环委办对相关责任单位不定期督查,落实进度,落实责任;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燃煤小锅炉检验,经信部门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环保部门强化执法检查,金融部门加强绿色信贷的管控等措施。
铜官区: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本报讯(李婉君记者朱成林)今年以来,铜官区紧扣“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和年度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以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抓手,打响了蓝天保卫战、整治黑臭水体、土壤污染治理三大“环保战役”。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盯PM10、PM2.5和优良天数指标,持续开展“压煤、降尘、减排、增绿”行动,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整治。
以落实河长制管理为重点,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编制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推进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继续实施“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以污染普查数据为基础,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掌握矿山、冶炼、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建立土壤环境档案,加强对尾矿库、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已关闭矿山等场地的监管,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试点。
义安区:“三个到位”助力文明创建
本报讯(盛英壮记者朱成林)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迎检工作,严格落实义安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专项整治要求,该区环保局对照整治标准,多措并举,积极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认识部署到位。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并成立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夏季文明创建攻坚战”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微信工作群,促进创建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包保落实到位。局党组领导带队,深入包保责任区,积极走访居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征集意见建议,并积极协调解决环境问题,组织志愿者对部分区域油污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
三是监管责任到位。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该局成立4个执法检查组,重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近期共检查餐饮饭店172家,对存在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有设施运行异常、墙面油污明显等问题,下达整改文书42份,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更新油烟净化装置5台,拆除废弃油烟装置5台。
郊区:开展大气污染夏季“百日攻坚”
本报讯(陈刘春记者朱成林)近日,郊区启动了大气污染夏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南部城区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开展道路运输、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砂场码头、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大排查活动,采取严管、严查、严惩等严格防控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重点加强建材、矿山等粉尘排放量大的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做好物料堆场整治工作,对已整治完成的堆场要开展后督查,确保整治成效;加强全区各建筑工地、拆迁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督促各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控尘抑尘措施。
7月17日晚,该区环保局组织开展环保夜查行动。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南部城区滨江大道沿线物料堆场、建设工地等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同时,对滨江大道货运车辆运行情况开展调查,掌握运输车辆流向,着力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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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枞阳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