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金娟
汪艳
记者
周国庆)为逞义气,16岁的许某受自己“老大”指使,甘当“马仔”与他人单挑,将人砍伤后甚至还逼迫他人当街下跪认错。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许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5月12日,该判决已生效。
许某是在校初三学生,2013年结识了现在的“老大”钱某。2013年12月,钱某与他人发生矛盾,双方约定由自己的手下单挑解决,钱某指派许某与对方派出的吴某(男,16岁)单挑。许某手持钱某提供的西瓜刀与吴某单挑,砍伤吴某胳膊后,又将吴某的背部、手部砍伤,直至逼迫吴某向“老大”钱某下跪认错,才和钱某一起骑摩托车离开现场。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吴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
此案在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害人吴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钱某、许某共同赔偿其因受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余元。2014年1月14日,许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吴某达成赔偿协议,吴某出具谅解书,对许某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依法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许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且已经赔偿被害人吴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相对减小了该起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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