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家住枞阳县的汪斌文来电:去年9月,我在安庆市一家“江淮”专卖店购买了一辆厢式货车。然而,这辆车刚买回3个月,发动机就出现了问题。找到经销商,其承诺承担发动机的相关维修费用。但在维修之后,经销商竟然不兑现,这让我感到十分气愤。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
晚报记者
余菲菲
汪斌文告诉记者说,去年9月,他在安庆市一家“江淮”专卖店内看中了一款厢式货车。当时这款车刚好有现货,其就花了6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车\’。“付款后,为了上牌,我便将车辆停放在店内。”
“半个月后,当我来到店内提车时,发现这辆车的发动机下方有油渍。”汪斌文说:“未使用过的新车发动机是不会漏油的,于是我就提出质疑,并随同经销商一起来到‘江淮\’服务站。经检查发现,发动机漏油是由于螺丝螺纹损坏造成的。由于没有相同的螺丝,服务站用其它型号的螺丝进行了替代。”
未使用的新车就出现了问题,这让汪斌文觉得很不舒服。于是,汪斌文便要求专卖店换一辆新车。汪斌文说:“当时,经销商再三承诺,车辆发动机半年之内是保修的,并给我优惠1000元钱。由于当时店内没有现车,并且这辆车已上了牌照。于是,我就将车开了回去。”
让汪斌文没想到的是,去年11月,他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这辆车的水温表温度异常。于是,就到当地一家车辆维修店进行检查。
“维修人员告诉我说,车辆温度异常是由于发动机上的一处保险盖脱落,导致发动机内的汽油和水发生了渗漏。”汪斌文说,他立即电话联系了经销商。“经销商告诉我说,我的这辆车是在三包期限内,是可以保修的。但车辆从枞阳县拖到安庆市的费用,他们是不承担的。经协商,双方认为将车辆从枞阳县拖到安庆市进行维修的费用太大,经销商建议我在当地找一家维修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他们来承担。”
对此,汪斌文也表示了接受。“我随后在当地花了1700多元钱将车辆修好后,找到经销商要求报销。不料,对方则称,我的车辆发动机损坏,是由于没有添加防冻液才造成的,属于人为原因,他们不负责。”汪斌文说。
汪斌文为此很气愤。他说:“我购买车辆后,就已添加了防冻液。即使我没有添加(防冻液),商家在出售车辆时,也应该添加(防冻液),经销商不能以这种理由推卸责任。”
5月7日,记者陪同汪斌文一起来到了这家“江淮”专卖店。专卖店一名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说:“车辆发动机保险盖脱落是由于天气寒冷,车主未及时添加防冻液,热胀冷缩所造成的,与发动机质量并没有关系。我们此前承诺其报销维修费用,是指非人为问题。车辆出现的问题属于人为造成的,我们无法为其报销维修费用。”
对于“如何确定汪斌文车辆损坏属于人为原因?”这名负责人说:“这不用确定,服务站一听说问题就知道原因,错不了。”
这名负责人最后表示:“考虑到给车主(汪斌文)维修造成的不便,我们愿意支付300元钱的费用。”但汪斌文对此不能接受。
随后,记者又陪同汪斌文来到“江淮”服务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服务站负责人有事出差在外,等其回来后,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解决。5月13日,汪斌文致电记者称,目前对方仍未与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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