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晔
记者
周国庆)新生儿的降生,给一个家庭带来无限的喜悦。然而,初为人父的左某还没来得及与亲友分享这份喜悦,却因一起交通事故过早地辞别了人世。面对左某哀伤的妻子、失怙的婴儿和白发苍苍的双亲,枞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用温情妥善解决了该起事故的赔偿问题。
左某与王某系大学同学,相恋后在双方家长的祝福声中结为夫妻。今年7月23日,两人的爱情结晶呱呱坠地,一家人都为添了个大胖小子沉浸在喜悦之中。8月8日下午,为了到亲戚家中报喜,左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途中与相向行驶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当即造成左某受伤,经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左某的逝去对其家人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在办理完丧事后,悲痛欲绝的左某家人将货车驾驶员刘某、车主张某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一并告上法院。
庭审中,货车车主表示已经补偿原告5万元,自己经济条件有限;保险公司则认为,原告诉求的精神抚慰金和处理丧葬费用明显过高,且左某孩子的抚养费应按照农村户口标准计算。在法庭的引导下,原告宣泄了心中的悲愤情绪,被告也在尊重赔偿问题的基础上摆出了自己的理由。
为了帮助受害人家属尽早了结此案,庭审后,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劝慰受害人家属,同时希望受害人家属理解赔偿义务人的难处;另一方面从人道主义和传统美德等角度,请各赔偿义务人体谅受害人的情绪,在经济补偿方面尽量让受害人家属得到一些安慰,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很快,车主张某及保险公司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11月17日,按照协议内容,保险公司给付赔偿款38万元,车主张某给付赔偿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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