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金娟
记者
周国庆)都说“养儿防老”,然而,已经年过八旬的老人左某却老无所依,两个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老人将两亲儿告上法庭。10月17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赡养案件。
原告左某现已年过八旬,老伴早就去世。左某与老伴生育了两个儿子,儿子们成家后都不愿意左某随他们生活。左某无奈只能暂时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小屋里。现左某年事已高,身体越来越差,已逐渐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然而老人的两个儿子均不愿接老人回家居住。经政府、村委会多方工作,未能达成调解。老人养儿多年,却换得老无所依,只能上法庭要个说法。
左某的大儿子认为父亲多年来偏心小儿子,且自己也已经60多岁了,没有能力抚养父亲。左某的小儿子觉得父亲是兄弟两人的父亲,为什么要他一人抚养,只要哥哥愿意赡养,自己就会赡养。
法院审理认为,赡养扶助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尽管两个被告提出了自己不赡养的理由,但任何情形下,子女都必须赡养自己的父母。左某将两个儿子抚育成人,现左某年老体弱,又无其他经济来源,作为儿子应负有赡养义务。法院作出判决,两名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为老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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