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燕
记者
周国庆)晓平与晓芹是同学,关系颇好。两人参加高考后,晓平因想与晓芹进同一所大学就读,竟私下代填了她的志愿。晓芹知道后,要求晓平赔偿相关损失。因赔偿款不到位,晓芹近日将晓平告上了枞阳县法院。
1992年出生的晓平家住枞阳县义津镇某村。晓芹比晓平小一岁,由于同村,在中学读书时又是同学,上学期间两人关系一直较好。去年高考后,在填志愿时,晓平私下将晓芹的志愿代填了,目的是为了两人读大学时也能在一起。发现自己的志愿被人填了,且所填学校自己并不满意,晓芹于是找到学校进行调查。得知真相后,学校为此找到双方展开调解,晓平赔偿晓芹3万元。晓平赔付晓芹15000元后,写下欠条,约定尚欠的15000元于今年8月30日之前付清。后来晓平与晓芹被同一所大学录取。
今年8月30日,晓芹前往晓平家催讨欠款,没想到遭到拒绝。一气之下,晓芹于9月2日向枞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晓芹认为,晓平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自己受教育的权益,且赔偿款又逾期不付,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受理此案的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正在做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功,该案将于10月11日开庭审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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