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金林
记者
周国庆)做泥瓦匠手艺,挣的是汗水钱,而有的业主却无视他们的辛苦,做好了房子却迟迟不付工资。5月底,枞阳县姚某为索要工资一纸诉状将房主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6月13日,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经过审理,作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姚某与吴某均系枞阳县钱桥镇人,姚某在当地以做瓦工为生。2011年初,吴某家欲盖新房,找到了隔壁村的姚某,两人之间随即订立协议,约定工资按每平方130元计算,合同订立时吴某预付了1万元给姚某。工程结束后,除去预付工资外,吴某还应支付姚某5000元工资,但吴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脱不给。2011年11月22日,吴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给姚某,并向其保证等做生意的钱收回来后一定给。一年后,当姚某拿着欠条索要工资时,吴某却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给付,并表示要姚某赔偿损失。
面对房主的蛮不讲理,姚某将吴某告上法庭。开庭当天,迟迟不见被告吴某人影,经法官电话联系,吴某说自己在外经商不方便回家,法庭最终进行缺席审理。依据法律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法院判决要求吴某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款5000元,并承担此次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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