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金娟
记者
周国庆)6月17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妻子时常实施家暴、丈夫在外有了小三,婚姻中各有过错的双方互不相让,最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离婚的调解协议。
2006年2月,刘某与王某恋爱,2007年2月登记结婚,2008年5月生育一子。婚初夫妻感情一直融洽,自从儿子出生后,丈夫刘某便发觉妻子王某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一点小事都能大吼大叫,拌嘴争吵时不是摔东西,就是对刘某又抓、又咬,常常让刘某的脸上、胳膊上伤痕累累,让刘某觉得很没面子。
今年5月,在与王某的一次大吵之后,刘某一纸诉状递上了法院,要求与妻子王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子。
6月17日,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王某当庭指出丈夫刘某在外找小三,正因为小三才想要与自己离婚。没想到刘某当庭承认有了新欢不假,但那是决意离婚的时候才遇上的,对妻子和家庭并无亏欠。刘某认为是妻子王某的霸道才促使了婚姻的结束。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庭审在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后方才结束。
休庭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了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婚生子的抚养权做了一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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