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金林
记者
周国庆)儿子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获得了一笔赔偿金额,这是对死者补偿与对生者的安慰,然而为了分割这笔赔款,公婆与儿媳分歧很大,直至双方对簿公堂。5月20日,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的法官经过细致调解,这起可能引发亲人间的疏离和反目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11年10月10日,家住枞阳县义津镇的盛某驾驶一大客车,在浙江长兴县境内与他人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盛某于事故中不幸丧身。其父母和妻儿得知这一消息后,伤心欲绝,后经与盛某所在的交通公司协调,共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6万元,,除去支出的4万元安葬费用外,还剩72万元赔偿款,受害方与交通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余款72元凭受害家属之间签订协议后领取。但回家后,就如何分割这72万元的赔偿款,公婆和儿媳争执不下,为此,公婆将儿媳诉至枞阳县义津法庭,要求依法分割。
该庭对此案非常重视,因为法官考虑到这样的官司没有所谓的胜者,即便能够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但若亲情撕裂,则难以修复。为有圆满的结案,让当之事人之间矛盾得以化解,同时又让双方的亲情不受影响,该庭的派出法官先后十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调解,重点打“亲情牌”,在法官的积极、细致地说服下,当事人从一开始的互不理睬地对立,渐渐发展成心平气和地对话,亲情影响力最终占据了上风,,公公和婆婆为了自己的孙子做出了让步,72万元的赔偿款只要求分得27.5万元,其余的44.5万元归儿媳和孙子所有,并同意将儿子名下的房产、存款转为儿媳、孙子所有,且俩老人放弃对相关财产的继承权利。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公公婆婆和儿媳满意地走出了法庭的大门,一起因巨额赔偿款引起的家庭纷争得到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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