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燕
记者
周国庆)一男青年与人结婚时,由于未达到法定婚龄,就冒用哥哥的身份与人登记结婚。如今妻子来法院诉讼离婚,提出丈夫现有的身份证并非他本人,而是同胞哥哥的,但丈夫却矢口否认。随着庭审的进行,谜底一步步揭开。3月8日,枞阳县义津法庭调解了这起离奇的离婚案件。
家住枞阳县某镇的女子胡某在外打工时结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被告黄某,两人经过几次短暂的接触后,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2010年8月份,二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表示,黄某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暂不能办理登记。于是黄某对胡某说,自己的长相与同胞哥哥很像,且名字只差一个字,不如拿哥哥的身份证来登记结婚。黄某随即回家拿来了哥哥的身份证,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未看出破绽,黄某顺利地用哥哥的身份证与胡某领取了结婚证。
2年后,两人的爱情结晶呱呱坠地,正赶上农村全面要求村民办理第二代身份证,黄某这才想起当年结婚时自己是冒用哥哥的身份证,现在孩子都有了,也该考虑孩子上学问题了。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学,黄某将错就错,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用哥哥的名字,而将自己的名字给了哥哥,摇身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哥哥”。7年时间过去了,很少有人知晓此事,由于近日胡某与黄某的婚姻亮起红灯,才出现了妻子胡某质疑丈夫黄某身份问题的一幕。
后该案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孩子由黄某抚养,胡某一次性给付抚养费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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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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