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高速公路桥下的涵道,本是供小型车辆和行人使用的通道,但是枞阳县白梅乡一老农却将它当作自家“牛栏”,在涵道里拴起了黄牛,并为此与同村的另一老农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日前,枞阳法院判决拴牛老农赔偿对方医疗费等损失2480元。
刘老汉与谢老汉是同村村民。合铜黄高速“机站段”的桥下涵道是村中的一条重要通道。刘老汉觉得,这个桥下涵道是遮风避雨防晒的好去处,便将自家的黄牛拴在这里喂养。 2011年12月的一天,谢老汉肩挑棉花秸秆途经该涵道,被刘老汉的黄牛和几捆青饲料挡住了去路,与刘老汉发生对骂,并升级为扭打、互殴。谢老汉受伤,住院治疗数日。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司法所调处未果,谢老汉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刘老汉在桥涵内拴牛的行为,妨碍了他人通行,并因此与谢老汉发生争执,致谢老汉受伤,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谢老汉遇事不够克制冷静,率先谩骂,导致纠纷升级,也有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邱养林本报记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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