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国
记者
周国庆)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发生争吵而写出保证书的事情也常有发生,但没有多少人会以此上法庭。10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均系枞阳县官埠桥镇人,双方于2003年登记结婚,随后生育一子,一家三口共享天伦之乐。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有时为了生活琐事王某便对张某大打出手,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其间,张某多次要求与王某离婚,但王某每次总会通过其亲戚朋友来劝说张某,并保证下次决不再犯,考虑到还有幼小的孩子,张某也总是愿意再给王某一次机会。
可是天不遂人愿,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王某为了一件家庭生活中的小事,再次对张某拳脚相加,张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诉诸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王某表示其知道自己做错了,只要张某愿意和其和好,张某保证书要多少自己写多少。承办法官将王某的意愿告知张某后,张某便拿出数份王某书写的保证书,说这所谓的保证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了。在双方都不接受调解后,法院随后判决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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