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春
洪燕
记者
周国庆)8月13日上午9时许,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主审法官问:“被告,请你针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提出你的答辩意见。”“我同意离婚。”被告如是说。按常理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的案件似乎可以尘埃落定了,但是随着庭审的进一步的深入,一场关于原告究竟有没有生育孩子的争论让法官及旁听人员均认为此案十分蹊跷。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正月,家住枞阳县白湖乡公塥村的80后女青年小李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三岁的王国,两人都感觉彼此不错,经过短暂的接触后于同年底即按农村风俗“结婚”,第二年正月才补领了结婚证。然而,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结婚其实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稍有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矛盾。这对新人似乎也没有逃脱这个世俗的魔咒。新婚不久,小李的父亲就和王国的父亲因为一些琐事而大打出手,小李的父亲因此还被公安机关拘留,医疗费赔偿问题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李的父亲赔偿王国父亲1.6万元。因为此事小两口之间“战争”频频爆发,两人不得不分开生活。2011年12月,王国外出打工至今未归。小李见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于2012年6月一纸诉状将王国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并要求被告王国返还其陪嫁的嫁妆。
案件如期开庭,但随着庭审一步步深入,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出示了一份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即枞阳县白湖乡计生部门出具的育龄妇女信息卡,该证据证明2011年元月5日小李生育了一子,名王奇。但是小李听后矢口否认生育过一个男孩,并辩称的确怀孕过,但因为不小心流产了,并且小李强调自己和王国从未到计生部门申领过生育证。王国的委托代理人却认为计生部门属于国家机关,其办理生育证和登记人口出生有着严格的程序,不可能凭空造出小李生育的事实,现小李拒不承认生育一男孩,显然侵犯了王国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王国的代理人还表示庭后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真相。
主审法官认为,虽然原被告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小李否认生育孩子这一事实现在仍无法确定,为了使事实更加清晰,法院决定对该事实进行进一步的查明。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文中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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