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国)信息传递方式改变人们的生活,不少人通过网络而结下姻缘,但现实生活的考验总是一个坎儿。7月24日下午,枞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通过网络走进现实中共同生活才一年而最终分手的离婚案件。
根据原告方的陈述,2011年1月,枞阳县25岁的男青年张某在网络上与云南省昆明市24岁的吴某相识。相识一个月左右时间,张某便前往昆明市与吴某见面,次日两人回到枞阳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后,夫妻俩共同在浙江杭州打工生活。由于双方彼此婚前缺乏了解,两人婚后经常为了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而张某动辄对吴某大打出手;吴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提交到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
在法院庭审中,承办法官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从结婚至今,并未建立起应有的夫妻感情,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调解,当天下午3时许,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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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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