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燕
记者
周国庆)5月28日,一对夫妻来到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离婚;与以往不同的是,两人不是吵吵闹闹,而是一如往常。原来,二人都有离婚愿望,只是为孩子抚养之事有点纠纷。
2000年,原告郝某经人介绍与被告许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2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同年8月,郝某生育一女。
二人的甜蜜生活被突如其来的孩子打乱了,日复一日的喂奶、洗尿片似乎磨光了他们对甜蜜爱情的期许,随之而来的是无休止的争吵。四年后,疲惫不堪的郝某和许某选择了分居来让双方冷静下来。
2011年3月,郝某向枞阳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虽然双方曾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但都是夫妻之间不可避免的小摩擦,只要双方念及多年的夫妻情分,和好还是有可能的,因此驳回了郝某的诉讼请求。
本想让这个家还有一次团圆的机会,没想到郝某于2012年2月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丈夫许某却玩起了失踪;通过法院多次的电话通知,许某终于同意到庭。2012年5月28日清晨,许某携妻子郝某来到法庭。经过法官一番细致的调解工作,二人对离婚及子女抚养有了一致意见,该案在半小时内得以结案,一对怨偶终于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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