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家住枞阳县老洲镇沙池村的村民王先生来电:不久前,与我家相邻仅有3米左右的一处工地,在建房打桩时,将我家房屋震出了多条裂缝。令人气愤的是,在与开发商进行交涉时,他们却坚称我家房屋裂缝与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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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余菲菲
【投诉人】
开发商建房打桩
居住楼出现裂缝
王先生向记者介绍说,他居住的两层楼房是于1998年建成的,建筑面积约有220平方米。“我一家人在楼房里住了10多年,房屋的质量一直很好。可是一个月之前,本地一位开发商在距离我家约3米左右的一处空地上盖起了商品房。他们在对地基打桩的当天,我家就感觉到了强烈的震感,这种震感就像发生地震一般。于是我立即进行阻止,开发商却称没有关系,并继续打桩。”
王先生说:“在打桩结束之后,我才发现自家的房屋出现了多条不同程度的裂缝。为此,我曾多次找开发商进行理论,却屡屡遭到其恐吓。无奈之下,我只得找到当地的建设部门,并做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但对于鉴定结果,我不能接受。”
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枞阳县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在该报告书中的第二条“现场检测、鉴定情况”中,记者看到这样的内容:厨房北外横墙外侧粉饰层产生三条新的裂缝;东、西外横墙顶端檐口处原有陈旧性竖向裂缝有细微延伸,以及第二层卧室内纵横墙交接处原有竖向变形裂缝有调灰表现等。而鉴定结论则称“房屋在受外力作用后主体结构并未受到破坏,房屋就目前使用状况仍属基本完好房......。”
对于这一鉴定结果,王先生则提出了几点质疑。王先生说:“第一、我家厨房是与房屋主体相邻而建,厨房的墙壁应与房屋主体受到同样的作用力。我不明白,为何鉴定结果中却称厨房内是新产生的裂缝,而其它的则成了陈旧性裂缝呢?第二、此次我家房屋受损最为严重的是院子围墙和门头,但是鉴定单位在鉴定时却并没有对院墙进行鉴定;第三、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并未采用任何的设备仪器,并且整个鉴定过程十分简单。我认为,这次的鉴定过程并不全面,鉴定单位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有失偏颇。”
【房屋鉴定单位】
对鉴定结果不满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带着王先生的几点疑问,记者于6月11日下午采访了枞阳县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该办公室的田主任向记者解释说:“第一、我们之所以对厨房与房屋主体的鉴定产生不同的结果,是因为王先生家的厨房与房屋主体离施工场地的远近距离并不相同,所以说房屋的主体结构和非主体结构所承受的外力作用产生的结果也是不同的;第二、按照相关规定,我们只是针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鉴定,而王先生所称的院墙等附属构造则不属于我们此次的鉴定范围内,所以我们未进行鉴定。”
而对于此次的鉴定过程以及鉴定方法,田主任说:“在接到当事人王先生的申请之后,我们安排了6名工作人员组成了鉴定小组到现场进行了由外到内、由低到高的全面鉴定。鉴定时,双方的当事人也都在现场配合相应的鉴定工作。”
田主任说:“房屋鉴定分为多种方法,其中就包括传统经验法和科学数据法。由于王先生家的房屋结构比较简单,为了不破坏他家的房屋,我们采用的是传统经验法,即:非破损性检测。”
田主任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我们的鉴定结果存在质疑,可以向安庆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镇政府建设办】
就鉴定结果将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随后,记者又就此采访了老洲镇政府建设办公室。对于王先生家房屋受损一事,老洲镇政府建设办的徐主任告诉记者说,在接到王先生有关房屋受损的投诉后,他们曾多次组织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王先生对于调解结果并不满意,并在今年6月1日申请了房屋安全鉴定。“但其对鉴定报告也存在质疑,我们也无法帮助其进行协调。”
徐主任说:“如果王先生能够接受鉴定结果,那么近期我们将再次就鉴定报告中的处理意见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王先生对于调解结果仍不满意,那么其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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