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枞阳县枞阳镇何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查后阻碍交警执法,被枞阳警方依法处以拘留又罚款的严厉处罚。
当日上午,该大队一中队利用双休日,组织民警在县城东湖路与长江路红绿灯路口设点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8时30分左右,民警检查皖HKJXXX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何某无法出示有效证件,当被告知车辆要依法暂扣时,何某立即谩骂执勤民警,拒不配合,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影响极坏。辖区水上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到现场,将何某依法传唤到该所。经询问和公安网查询,何某从未办理任何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报经县公安局批准,对何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依法处以7日行政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处以3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10日。无证驾驶罚款300元、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罚款100元,共计罚款400元。
纪继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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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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