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弘
记者
周国庆)因为怀疑自己与前妻离婚是他人搞的鬼,他就报复他人。11月25日,枞阳县法院对王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宣判。结果,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李某各项经济损失1万余元。
十多年前,王某的前妻和王某离婚后,与同村李某丧偶的女婿结婚。王某认为前妻的再婚让自己在邻里面前抬不起头,同时无端猜疑李某,认为和前妻婚姻的失败是李某从中作梗导致的,因此耿耿于怀。李某知道王某的猜疑后,曾多次找到王某并解释,但偏执的王某根本听不进去,一直试图寻找机会报复李某。2011年5月的一天,王某在一桥边巷道内遇见李某,十多年的仇恨终于在这里爆发。王某愤怒地斥责李某,李某在解释无效的情况下与王某发生了口角,王某盛怒下拾起地上半截砖块砸中李某的肩部,导致李某肋骨、锁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庭审中,被害人李某仍努力地向王某解释。在公诉人和法官的劝解疏导下,王某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泄私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某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李某的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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