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
李翔
本报讯
几十年来,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长大。如今年龄大了,子女却不愿赡养母亲。7月26日,枞阳县雨坛乡双峰村一位89岁的老母亲,把她的五个子女同时告上了法庭,枞阳县会宫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互相指责
法庭上,有两人一直争吵不休,他们是一对亲兄弟,同时也是这起案件的被告。“护理费、医药费加在一起是一万八千多元。”大儿子吴大说,“我还是那句话,我只承担医药费一半,护理费我不承担。”二儿子吴二则辩解说,应该由谁抚养,就由谁承担。令法官没有想到的是,原告和被告在法庭上没有发生争执,而五个被告因为不愿赡养母亲和支付母亲医药费而争得面红耳赤。
按农村的习俗,老人一般是跟儿子生活,这位老人因为生了两个儿子,为了谁来养她,当地村、乡政府协调了两次,和他们签订两份协议。按照最新的协议,每个儿子轮流抚养母亲两个月,结果轮到大儿子养母亲的时候,他却将母亲拒之门外。
调解时相互推诿
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法庭审判员何祥国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在开庭审理之前,法院的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基层,召集被告进行了多次调解。但是因为各个被告相互扯皮推诿,一直调解未果。老人出院后只能寄居在一个儿子家的屋檐下,没有一个子女愿意接纳她。
五位子女在法庭上,争的是对方的过失错误,对赡养老人只字不提。
开庭结束后,合议庭对此案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五位子女争吵不休。
目前,经过多方调解,当地法院考虑到老人尚无居住之地,于是按照当初协议所定,目前安排老人到大儿子家居住,老人死后的丧葬费用由小儿子承担。7月28日,法院将此裁定先予执行。日前,在村乡两级政府的支持下,老人已经住进了大儿子家。
何国祥告诉记者,开庭审理时,各被告相互推诿扯皮,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并不是说没有得到继承权,就不尽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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