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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高生
周国庆
本报讯
枞阳县法院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克服案件“执行难”,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8月26日,该院执行局就在清晨五点对一名拒不履行的“老赖”采取突击行动,将其司法拘留,使其不得不还款。
2010年1月杨某在受雇为疏某搭建一间房屋时坠地受伤,经鉴定属十级伤残,双方就医疗及赔偿费用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经二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疏某除垫付的医疗费外一次性赔偿杨某2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疏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11年5月4日杨某诉至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疏某是枞阳县项铺镇某村“手艺人”,家庭经济条件尚可,有履行能力。但该局执行法官接案后多次登门走访,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又请村干做思想工作也无效果。
8月26日清晨五点,枞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悄声来到疏某家门口执守,趁疏某开门时将其司法拘留。
疏某见终究躲不过,于次日委托家人缴纳了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人杨某达成了余款给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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