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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龙胜
李翔
本报讯
购一辆几千元的摩托,居然附赠一台价值3000余元的空调,这样的购物优惠条件着实诱人。然而,事实再次告诉消费者,天上从来就没有掉下“馅饼”。
购摩托赠空调只是噱头
“购××摩托送1.5匹冷暖空调”,今年五一期间,某品牌摩托车安庆代理商免费为枞阳县牛集街道鲍某摩托车销售店定做了这条红底黄字的横幅,用于广告宣传。枞阳县工商局义津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消费者购买鲍某店中的摩托车,并非所有的型号都享受送空调的优惠条件;且即使购买可附赠空调的摩托车,消费者还要另加1000元,才能领回所谓“赠送”的空调。
广告发布后,鲍某以4000—60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了4台摩托车,其中有两台摩托车是送空调的,但均因消费者不愿交1000块钱而未能把空调带走。“本以为只要在店内购买摩托车就可以享受赠送空调,没想到要得到空调,不仅要选对摩托车型号,还要另外多交1000块钱。”消费者王先生向执法人员反映说。
对辖区同行业进行摸底
事发后,枞阳县工商局为着重加强对摩托车销售附赠礼品虚假宣传行为的整治,以防消费者上当受骗,一方面利用多种渠道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一定要问清情况后再选择是否购买摩托车;另一方面要求各监管执法单位利用市场巡查之机,摸清辖区内哪些摩托车店有售车附赠礼品广告,并一一核实其真实性。一旦发现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立即责令当事人撤除违法广告,依法予以重罚。
已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我们整治此类虚假违法广告,是为了发挥工商部门广告监管利剑作用,杜绝经营者以高价附赠礼品为‘诱饵\’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行为发生,引导其做到言行一致,营造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枞阳县工商局负责人表示。6月14日,记者从枞阳县工商局义津工商所了解到,他们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已经将该处罚决定书向县工商局进行了报批,不仅要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还要责令其更正该虚假广告宣传。
此外,工商部门还着重发动摩托车店经营者进行举报,促使那些守法经营者担负起社会责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市场竞争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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