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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
本报讯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在安庆广播电视台1584热线上线时,有枞阳县山镇桃花村村民反映,该县海螺公司未经当地村民同意擅自把大量的土堆集在他们村几户村民的自留山上,侵犯了他们的权益,希望相关部门能妥善处理海螺公司的侵权行为。
■热线投诉:
“海螺”擅自压占
村民自留山
据这位江姓村民介绍,他们的自留山都有枞阳县政府颁发的使用证,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枞阳海螺水泥公司征用了隔壁村庄的山头,开工后却将大量的土堆放在他们村几户村民的自留山上,并且未经过当事村民的同意。这些土堆得有几十米高,土上还有被炸药炸过的大石头,不少村民怕有危险现在都不敢上山了。
当天上线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说,按照该村民所反映的情况,枞阳海螺公司应该是临时性用地,不仅要报国土部门批准还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海螺公司在使用当地村民承包的自留山时,要征得村民的同意,同时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枞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也表示,下线后他们将立即安排人去现场调查了解。
■具体解释:
因“海螺”开采
滚落土石所致
5月6日,负责海螺公司对外协调工作的枞阳县大水泥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金主任表示,他们已经派人到现场进行了多次查看,也联系了海螺公司负责人到了现场。此事共涉及到3、4户村民,影响面积大概在2、3亩左右,他们已经与村里在协商具体面积和树木的补偿事宜。
金主任告诉记者,他们隔壁山头是在2007年征收、去年开采的。纠纷的起因是海螺公司在已征的隔壁山头进行开采时,山上的土石滚落下来后影响到村民的自留山所致。海螺公司计划征地面积是1400亩,现征的只有800亩,还要征280亩山地用于公司开发,其中就包括江先生家中的自留山。
反映人江先生告诉记者,村民对于海螺公司对他们的自留山采取先占用再征收的做法十分不满。
■相关部门:
正在进行
植被补偿协调
针对枞阳海螺公司擅自压占村民自留山一事,记者从枞阳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局已会同山国土所和桃花村委会进行了初步调查。目前,桃花村、山镇和县水泥办等部门,正在协调村民自留山植被受损的补偿事宜。
另经记者了解到,2010年6月份,枞阳海螺公司在施工时挖掘机出现故障翻车,为拖出挖掘机,在桃花村前岗组山场临时修了一条便道,面积约为0.4亩;在拖出挖掘机后没有及时恢复,引起相关村民的不满。
桃花村一位当事村民江光胜告诉记者,海螺公司将出事的挖掘机弄走以后,几个月前又挖了他家的自留山,并将土石都弄走了,同样是未征得他的同意。桃花村唐义华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记时说,海螺公司未经当地村民同意就挖了他们的自留山,村里对此也很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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