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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
本报讯
12月1日,枞阳县发布的一则《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引起了当地群众的热议。该县拟通过考试的形式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然而选调公告却将选调对象锁定为全县除了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
这则《公告》发出后,引起当地一些基层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议论。而当地人社局表示,此举是基于这二个系统的缺编和维护人才队伍稳定的考虑。
网帖热议:
公开选调存在猫腻?
12月1日,一则《质疑枞阳招考存在猫腻,政府请给书面解释》的帖子在枞阳当地一家民间网站引起了网民的热议。
该帖子称最近该县开展的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工作,将教育和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剔除在外,不知是何道理!
对此一位网民跟帖说,招考机关可以依据职位需要从专业背景、职业背景上来制定招考标准。但是这次招考公告,好像没有看到专业限制,只是简单地将“教师和医生”排除在外,剥夺了这群人公平竞争的机会。
另一位网友说,教育、卫生系统人才济济,如果让教师和医生也参考,恐怕许多参考者会失去一定的竞争力。能理解和支持公务员招考的专业限制,不可理解职业限制。
选调公告:
教育、卫生系统排除在外
12月6日上午,记者在枞阳县官方网站上找到了这则12月1日发布的《枞阳县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称,根据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枞政办[2008]16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15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的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而选调的县直事业单位为: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招商局。
《公告》在选调对象基本条件上注明:系全县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副主任科员以下的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除一些职位个性要求外,其它职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公告》上除了县委政法委和县法院选调的2名公务员分别需要法律和会计的专业背景外,其他各职位都没有做任何的专业背景要求。此次公开选调的报名时间定在2010年12月10日。
部门解释:
基于两系统缺编和人才队伍稳定考虑
枞阳县此次公开选调县直单位人员,为何偏偏将教育、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排除在外?
当天,枞阳县公开选调县直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枞阳县人社局杨局长解释说,此次公开选调,分县直机关公务员和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块。教育和卫生系统的都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的条件,他们只符合事业单位的选调条件。
杨局长还说,之所以选调5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同意教育、卫生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主要出于三方面的考虑:第一是为了稳定教师和医药卫生人员的队伍稳定;第二,在枞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当中,教育和卫生是两个缺编比较多的系统;第三,教育和卫生系统都是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教师和医生都有从业资格证,而这次公开选调的都是县直实行一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由于这两类人员专业性比较强又缺编,所以从稳定队伍角度考虑,没有安排这两类人员参加。
相关人员疑惑:
5个职位如何影响队伍稳定?
那么,枞阳县教育、卫生系统到底有多少吃财政饭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天,记者电话联系了枞阳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周主任,周主任说约有六千多人。
对于枞阳县人社局的说法,当地一位教师说,对于六千多人的队伍,只选调5个人,如何会出现队伍不稳定的情况?我国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直很缺乏,如果照枞阳县人社局的做法,今后全国各地公开招考政府官员都要向教育、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关上大门。
当地一名网友说,枞阳县人社局的做法没有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市人社局:
选调有别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2月8日,针对当地群众的热议,记者来到市人社局进行了采访。该局金副局长浏览了《枞阳县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后告诉记者,公开选调有别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开招考应尽量考虑不要存在职业歧视等情况,选调可以根据岗位等情况设立相关的要求。
金副局长说,枞阳县未把教育和卫生系统纳入本次选调的范围,应该有他们的考虑,关于选调,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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