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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先
张勇
国庆
本报讯
1月25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拖了8年的执行老案。由于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不仅申请人对执行结果感到满意,被执行人也特地写信向法院致谢。
2002年6月,枞阳县周潭镇赵畈村村民王某受雇为同村章某家建房时,不幸从四米多高楼顶坠下受伤,花去医药费等计四万多元。事后法院判决由雇主周某、房主章某和小工谢某三人按不同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章某二人自动赔付了各自应负担的数额,而谢某却以种种理由分文未付。今年1月上旬,执行法官查询到谢某在一家银行有三笔定期存款,总额恰好能够完全履行赔偿款,便立即来到这家银行。在办理扣划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再过半个月三笔存款就会到期,如当场强制扣划,银行会按活期存款对这三笔定期存款进行处理,这样谢某会损失存款利息四百多元。为了保证申请人的权益不落空,又能避免被执行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执行法官经与银行方面协商,一方面履行了正常的扣划手续,同时将具体扣划日期推迟至存单到期日。
对这笔赔偿款已经不抱希望的申请人王某接到法院领款通知,电话中一再表示感谢。被执行人谢某听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扣划经过后,也给执行局写来了感谢信,对法院人性化执行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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