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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月忠
李翔
本报讯
由于雨天视线模糊影响驾驶,汪某某将一行人撞倒后,并没有及时拨打电话抢救伤员,而是因惧怕承担后果而选择逃逸。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其肇事逃逸事后的第二天即被枞阳县警方锁定并抓获归案。2月4日,汪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2月3日晚7时许,天下着绵绵细雨,居住在枞阳镇的浮山中学职工叶某某(男,56岁)行走至银塘路金紫荆歌厅附近,突然被一辆三轮车撞倒在地当场死亡,肇事车辆趁夜色逃离现场。
当晚8时31分,枞阳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2月4日下午2时许,即将肇事嫌疑车辆锁定,居住在枞阳县枞阳镇五一村的肇事嫌疑人、今年53岁的汪某某在破罡被民警逮个正着,并交待了肇事经过。
2月3日上午10时许,汪某某驾驶皖H24432三轮车从枞阳石矶街到安庆光彩大市场进货,下午6时许,汪某某驾驶车辆从安庆返回。当汪某某驾车行驶至事故现场路段时,由于天正下着雨,车辆又无刮雨器,视线模糊,直接将行人叶某某撞倒在地,向前行驶约几十米后将车停下。汪某某下车后将伤者抱起,看见此人已奄奄一息便又放下,将车辆直接开回家。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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