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志贵)近两年,紫阳县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00多万元,涉及600余人,共受理劳动维权投诉案件100余起,实现了时效期内结案率100%,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县已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475万元(其中2018年征收757万元)。
该县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过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县上重大建设项目招标、资金拨付、企业用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立紫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该县按照省市要求,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将建设单位纳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等重大举措,从源头上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有效解决了“拖老板”欠薪赖账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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