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来显耀赵小玉
“要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组建安康水警队伍,实现汉江水质保护执法常态化”、“河长制及各项保护制度一定要严格落实”,这是2016年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期待。
为保护安康人民的母亲河,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自2014年以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对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监督。2014年,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市内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2015年又以视察、调研主体功能区建设为契机,赴汉滨、汉阴、石泉、紫阳4个县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了境内汉江沿线主要集镇的水质保护工作状况。2016年,再次组织视察组,由汉江入境段开始,沿着石泉、紫阳、汉滨等县区顺江而下直至出境段,对汉江干流及部分支流的水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沿江集镇和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河长制”等制度落实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016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以落实“水十条”为主线,依法治水、工程治水、源头治水、联动治水,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卓有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加大水质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加快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4条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办理。在审议意见提出后,为督促有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又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常委会委员会先后5次深入问题突出区域暗访,并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拍摄成照片、视频反馈给市环保、水利等部门整改,还组织调研组到市环保局和紫阳、汉阴县专项督办审议意见落实。
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迅速行动,打出了一系列综合整治保护“组合拳”,通过开展舆情监控,加强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推进水污染防治治理,严格环保执法等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先后开通了环保政务微博、(下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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