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睦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面对逐年增多,日益复杂的家事纠纷案件,2017年伊始,紫阳法院在家事审判上积极探索,以司法温情抚慰当事人的心灵创伤,实现了案结事了、平复社会关系的目标。
家事法庭暖心审判
一间布置成客厅样子的法庭,双方当事人在条形方桌相对而坐,映入眼帘的是暖色调的背景墙,色彩清新,令人心宁神静。双方当事人不再是对簿公堂的原告和被告,而是“丈夫”和“妻子”,法官居中劝和……这是该院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及离婚、抚养费、继承等家事案件。
据了解,该院在推出家事审判后,出台了家事纠纷案件程序规则,进入审判程序的家事案件以不公开审理为主,以当事人要求公开为辅,审理中将调解原则贯彻始终,离婚案件一般不当庭宣判,必要时还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冷静期。
家事法官倾心调解
“谢谢您们,为我们这个案子费心,是你们让我们破裂的亲情又重归于好!”近日,在紫阳法院的家事审判庭发生了感人的一幕。该院家事法官王红霞经过耐心调解,成功调解了一起抚恤金分割纠纷案,使得原本反目成仇的公公和儿媳,在法庭上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张某的丈夫在外务工时不幸工亡,年仅40岁,丢下她和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120万元,张某与公公为赔偿款引发纠纷,诉至法院。承办该案的家事法官,考虑到双方的特殊亲情关系,在开庭前找到被告所在的村组干部和原告的族人,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为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庭时,又专门邀请张某正在上高中的儿子与双方见面,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在血浓于水的亲情面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家人高高兴兴地走出了法院。
家事判决充满温度
“一日夫妻百日恩,原、被告30年的婚姻,在人生当中已经不算短了。这30年里,载满艰辛、写满沧桑。婚姻不可能十全十美,家是讲情的地方,而不是讲理的地方,希望双方珍惜夫妻之情。”
这段话出现在紫阳法院一起离婚案件判决书中,虽然法院没有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夫妻两人深受判决书中温情体贴语言的启示,表示各退让一步,尽量挽救这段30年的感情。“传统民事判决书过于‘刚硬\’,缺乏情理的阐释,与家事案件的温情处理不相适应,所以在家事案件的裁判文书中加强说服教育,用充满温情与期望的话语,触动感化当事人的心灵。这一做法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和教育功能,让每一份判决都承载着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情和人文关怀。”对这份审判书,紫阳法院院长毕传祥这样评价。
调千家事解万家愁。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153件,调解处理113件,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与人民司法的关怀,赢得群众对司法的尊重和理解。
□ 通讯员 吴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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