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步余 向金叶 李秀)日前,旬阳男子陈某涉嫌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旬阳县公安局决定合并执行罚款65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
6月21日16时42分,旬阳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接收到预警信息“一辆号牌为陕A牌照小型轿车驾驶证异常,该车正由上渡口往旬阳城区方向行驶”。指挥中心立即将指令下达给城区洞口岗亭执勤民警,实施拦截。经公安网登记信息查询比对,该车驾驶员陈某持有的驾驶证身份证号码确属本人,但套用他人档案编号,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严重违反交通法规。
经询问得知,陈某于2015年12月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此后其仍不思悔改,于2016年9月在延安市城区看见办理假证的小广告,花了100元办理了C1驾驶证假证一本,使用一年有余,这次回旬阳老家“翻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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