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32岁,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近日,他破了一项“纪录”,成为了安康市石泉县交警大队查处的“首例毒驾”。
记者了解到,已过而立之年的贺某,正值干事创业、努力打拼的大好年华,然而,家住石泉县城关镇的他,却整日里无所事事、不思进取。他沾染上了毒品,甚至明目张胆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吸毒”,吸毒之后甚至开车离开……
这一天是9月28日,晚上11点多,夜色浓、天气冷。坚守在石泉县城西治安检查站的城郊中队民警们,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贺某开着黑色别克轿车,经过这里。民警示意停车,待贺某停车后,民警发现轿车副驾驶座位下方,有疑似吸毒工具。在对贺某盘查时,其神情恍惚、眼神迷离。民警意识到贺某“有问题”,果然,通过对其询问调查,他交代出了“原委”。
“看着身边很多同学、朋友都已成家,日子都过得挺好的,可我都三十多岁了,还单身一人,家里人嫌弃我,同学朋友也瞧不上我……”贺某说,最近一段时间,他深感郁闷,从网上看到吸毒能够“解闷”。
于是,9月26日,他借了亲戚的车,谎称自己要去“相亲”,哪承想,他驱车直奔汉中市城固县购买了毒品。28日晚,其返回石泉途经西乡服务区时,感觉自己有些累,便不管不顾,躲在车内开始了疯狂“吸毒”。
随后,精神亢奋的贺某,伴随着车内震耳的劲爆音乐一路狂飙,他根本不明白自己正在扮演着“马路杀手”的角色,而此时他的思想已基本丧失“自控”。还好,其尚未进入石泉县城,便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目前,贺某因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已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首例毒驾”案也正在审理之中。
本报记者宋雨晁阳
通讯员张华周小鱼
新闻推荐
————记“陕西省劳动模范”刘家满
石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石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