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斐通讯员陈媛)8月29日,记者在石泉县某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局有410多名干部,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就有60多人,由于年龄、能力等方面因素,一些人已越来越不适应岗位要求。今年4月,局里向县上提出调整干部建议意见,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组成专门研判组进行研判,调整了9名工作力不从心、不适应岗位要求以及触碰底线的科级干部。
近年来,石泉县按照省委“三项机制”要求,出台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创新建立调整不胜任、不适应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甄别机制,有效破解了从严治党常态下干部担当不够、闯劲不足等问题,精准甄别“问题干部”,让他们“下”得明白、“下”得服气。
县上通过落实主体责任,赋予县级领导和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调整干部建议权、退回庸劣干部建议权,充分发挥镇、部门党组织选人用人把关作用。县级领导,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发现科级领导干部有不认真履职、不遵规守纪、不积极作为、不深入群众等情形的,可直接向县委提出调整干部建议意见。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后,按程序提请县委予以调整或召回。
为了精准甄别“问题干部”,石泉县委专门发文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纪委负责收集在巡察、明察暗访、信访受理中“下”的线索;组织部门负责收集在党建督查、班子研判、干部考核等“下”的线索;各镇各部门负责收集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不适应追赶超越形势“下”的线索。县委组织部对各方面线索进行专项调查后,根据情节轻重提请县委研究配套“下”的措施。他们从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四个方面,列出缺乏担当精神、道德品行不端、违反党纪政纪等16种“下”的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划出“言行禁区”。同时,他们还注重领导干部综合研判结果的运用,凡研判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票超过15%的,或民意调查群众满意率低于70%的领导干部,予以组织调整。
截至目前,石泉县运用能上能下机制共调整18人,其中调整岗位2人,免职16人。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周瑞玲说:“通过赋权强责、畅通渠道、专项研判、跟进管理等多措并举,有效破解了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不胜任干部难识别、领导干部怕担当、‘下\’的干部难管理等问题。既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敢担当者担当,又教育和警醒了‘问题干部\’,让他们心服口服,在新的岗位上发挥新的作用。”
据了解,某局所调整的9名干部中,有两人被派往局里所包的熨斗镇麦坪村出任脱贫攻坚工作队队长、副队长,由于表现出色,近日被县上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队长,受到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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