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9时30分许,安康市石泉县喜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树林村路段时,看到一位男子满脸通红,驾驶一辆摩托车疾行,意识到该男子涉嫌酒驾,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经酒精含量测试,该男子属于酒后驾车。更为离谱的是,其不仅没有驾驶证,所骑摩托车还无号牌、无保险。据该男子刘某交代,其为了节省费用,不久前刚从他人手中花400块钱买了一辆旧摩托车,因不愿到城里参加培训考试,也没有办理驾驶证。
事发当日,刘某的舅舅过生日,其骑着摩托车赶去“送礼”,席间喝了几杯酒后回家,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本报记者晁阳实习生张晴悦通讯员秦宏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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