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万孝亮 冯锐 记者 黄河)3月3日,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因打篮球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治安拘留2人。
2月23日20时许,在平利县兴隆镇一篮球场内,陈某与向某波、向某涛一起打篮球。其间,向某波因疏于防守遭到陈某的指责,向某波与其理论,随后陈某对向某波进行谩骂,向某涛随即也对陈某进行指责。陈某认为对方伤了自己的面子,指使在球场边看球赛的胡某帮忙打架。胡某随即冲上前将向某波面部打伤。
案件发生后,兴隆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陈某、胡某二人在询问中均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意图蒙混过关。民警立即转换工作思路,一方面从情理法三方面对陈某、胡某进行思想教育;另一方面加大走访排查力度。
经过连续几日的走访调查,民警全面掌握了陈某、胡某的违法证据。面对铁证,加之民警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陈某、胡某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3日,陈某、胡某被分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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