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0月29日16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118件,现将第十一批、第十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县区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平利县广佛镇铁炉村9组太平河河边的久晟采砂公司毁林将近一亩,洗砂水造成下游河水浑浊,沙场下游河道1公里高低不平。该企业白天停产,晚上生产。
平利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久晟工程材料公司有营业执照,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8年4月6日,到期后未进行采砂,主要从事存量砂石料加工销售活动,有晚上生产加工、运输和浑水进入河道问题。平利县环保局于2018年 6月1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平利县农林科技局于2018年8月15日针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问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金3000元,该公司已于2018年9月缴纳了罚款。平利县国土局于2018年8月1日针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47452.5元。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平利县环保局、国土局于2018年10月22日分别向该公司下达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期履行处罚决定,限期拆除机械设备、建筑物及堆放物,恢复土地原状;县农林局督促该公司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县供电局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3时停止了该公司生产供电,限期拆除供电设备。
责任追究情况:平利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广佛镇组织委员邱吉军党内警告处分,广佛镇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镇铁炉村党支部书记刘九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汉滨区中豪集团修建高井路时,损坏新城办陈家沟村七组村道、路灯、垃圾收集房,目前路已修好,垃圾收集房未恢复,致使生活垃圾无处收集,要求新建垃圾收集房。
汉滨区
经核查,修建高井路时损坏新城办陈家沟村七组村道路灯、垃圾收集房,目前高井路尚未完工,损毁路灯和垃圾收集房未恢复属实;生活垃圾无处收集不属实。因项目建设需要,拆除了陈家沟村七组道路路灯和一处垃圾收集房,村民按照袋装化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到指定的垃圾收集斗内,汉滨区新城办南门社区安排有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但此垃圾收集斗离村民居住区较远,不便于及时投放。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新城办南门社区已在原垃圾收集房周边投放了1个大型垃圾车和4个垃圾箱,安排保洁人员定时巡查周边环境卫生、定期转运垃圾,确保该区域环境卫生整洁。待该道路完工后,及时重新选址修建垃圾收集房。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新城办南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党从刚、副书记丁礼平谈话提醒。
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汉滨区中心城区东大街66号楼下回民区,大部分居民以搞饮食为主,主要用燃料是煤和石炭,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直排,对周边居民造成很大影响,建议全改成电能源。
汉滨区
经核查,东大街66号商住楼门面房有3户少数民族餐饮门店,均有《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均使用清洁能源,其中“马大嫂麻辣烫”和“东关第一家羊肉泡馍馆”使用电磁炉,“回味馆”使用乙醇炉。近期“东关第一家羊肉泡馍馆”因电磁炉出现故障,在门前临时搭建燃煤炉熬制汤料。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东关第一家羊肉泡馍馆”已拆除燃煤炉,将燃煤清理到位,承诺不再使用非清洁能源。汉滨区委、区政府要求老城办、区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巡查,及时查处违法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老城办大北街社区支部书记王宗梅谈话提醒,给予大北街社区副主任马聪聪批评教育。
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平利县正阳镇周家坪村制砂场直排废水造成创世河水污染。
平利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制砂场为平利县鑫銮新型建材公司,有环评手续,使用的原材料为碎石弃渣,成品砂用于垃圾填埋场建设,余料制成机制水泥砖,2018年10月12日起停产至今。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时,在传送石料过程中采用湿法喷雾作业,用水量小,除尘水不外排;石料破碎加工过程中不清洗,无废水产生。在该公司所处创世河河段上下100米范围内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痕迹。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平利县委、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和正阳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巡查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问题。
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旬阳县铜钱关镇赤岩村1组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皂素产生的废水偷排进吕河里,并直排有刺鼻气味的黑烟。
旬阳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旬阳县宏达化工公司有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建有污水处理站一个、废气回收系统一套,配套安装有脱硫除尘设施,今年8月份以来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常完好,废水在线监测和视频在线监控显示正常,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正常。陕西华康检验监测公司对该公司生产废水及废气的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该公司厂区外的河流为赤岩河,旬阳县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所处位置上下游50米处分别取样进行检测,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旬阳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问题;旬阳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持续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坝村大地复肥公司前期停产,现在张贴了旬阳县政府上报给陕西省工信厅的一个手续,准备生产至2020年底,请核实该公司取得的陕西省工信厅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旬阳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大地复肥公司位于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坝工业小区,因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旬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0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公司已经停产。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于2018年7月14日将该企业列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方式为关闭退出,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正待省上批复。群众信访反映的手续为省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关于回复陕西旬阳大地复肥有限公司实施关闭退出给予政策支持的函》,是对该公司实施关闭式退出中职工分流安置、土地供应保障、土地腾退置换利用等政策支持的答复,不是企业恢复生产的批复文件。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旬阳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经贸局、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在未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批复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搬迁整改任务。
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宁陕县城关镇文教小区楼下有四五家门面房做铝合金门窗加工,每天切割铝合金、装运门窗过程中噪音较大。
宁陕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铝合金门窗加工门店为宁陕县城关镇永盛门窗加工部,占用3间门面房,有营业执照,切割铝合金和角磨机运转时产生的噪音确实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宁陕县环保局于10月26日向该加工部下达了《整改函》,要求其除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外,其他时间禁止加工;同时要求进行室内作业,将噪音降至最小。宁陕县委、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督促该加工部尽快完成搬迁。
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白河县卡子镇大桥村一组陕西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小沟陈家湾矿山被别的公司(不知道新公司名称)收购后,在矿山内选矿冶炼,破坏生态,乱砍乱伐将近1000亩,前期已建1个冶炼炉子,准备再建10个。生产过程中外排污水是白色,河内鱼鳖死亡,石头变白,影响周边村民饮水,对南水北调水源造成影响。
白河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公司即陕西华地矿业公司,不存在被收购问题。该公司营业执照、核准批复、采矿许可证、环评、林地使用等手续齐全,主要从事钒矿开采销售,钒矿产品的选冶、加工、贸易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建有烟囱1座、脱硫塔1座、喷淋设施1套、浸泡钒液收集池2座、循环用水池1座等环保设施,且均能正常运行。该公司先后进行了2次设备调试,所需钒矿石是从外地购进,未对矿山进行开采,无废水产生。建设的2座焙烧平窑未超出项目核定范围,作业施工范围和面积符合《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白河县水利局在矿区周边建设了安全饮水项目3处,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标准。矿区涉及的两条河流河床石头为原色,未变白,沟水无异味,沟内无死鱼蟹,检测报告显示符合相关标准。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白河县委、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督促该公司正常运行环保设施,防止发生污染环境问题;县水利局督促该公司履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防止弃渣入河污染水体,定期对集中饮用水供水点水质进行检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县农林科技局加强县域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杜绝乱砍滥伐问题发生;县国土局强化矿产开采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卡子镇政府安排专人定期巡逻,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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