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波 周明
“省上下拨的救灾款物起大作用了。”12月13日,正忙着指导受灾群众重建房屋的平利县民政局局长张锡坤在接受采访时说,“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冷,有了帐篷和棉衣被,受灾群众最起码不会受冻;有了救灾资金,灾后房屋重建和恢复生产就有了保障。要我说,这就是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9月下旬至10月下旬,陕南地区遭受严重秋淋和暴雨洪涝灾害,安康市10个县(区)、139个镇(办)全部受灾,受灾人口31.8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45万人;房屋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致使无房可住群众1801户,一般损坏农房4341户1015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2.23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4.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0.45亿元。灾情发生后,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及时启动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Ⅳ级响应,并联合省财政厅派出7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10月17日、10月20日、11月27日,省政府先后3次向安康等陕南灾区下拨省级救灾资金1.56亿元,调拨帐篷3500顶、棉衣被6.79万件(套),有力支持了灾区各项救灾工作开展。
灾情就是命令。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减灾委、省民政厅的直接指导下,安康市广大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的紧张工作当中。市民政、扶贫等部门迅速组织干部逐户逐人进行排查,根据群众因灾造成的困难程度,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纳入贫困户范围;对符合低保范围的,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临时救助力度,简化程序快速救助。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还会同国土、教育、住建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危房危窑、滑坡崩塌等灾害防患点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派专人值守,严密监控,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果断撤离危险地带群众,尽最大努力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
平利、紫阳、岚皋、汉滨等受灾县(区)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提早组织乡镇和村组专门人员逐户统计调查,区分人员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人员伤病等基本情况,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会同有关部门会商评估,建立救助台账,研究冬春救助方案,确保不漏一人一户。
按照安康市出台的《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全市受灾县区都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生态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各项政策,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加快房屋恢复重建进度,力争春节前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保证受灾群众全部安全入住。开展恢复重建期间,对无房可住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租借公房、搭建板房等形式妥善安置,确保受灾群众有安全住房。截至目前,安康市已完成倒塌和严重损坏农房重建567户、占总数的31.5%,一般损坏农房已修复266户、占总数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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