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勇 曹世林熊荣军)7月6日,中国人寿保险平利支公司副经理何叶向笔者打开电脑,展示平利县兴隆镇马鞍桥村贫困户王升明,6月5日出院时共花费9134.67元,自付186元,其他合规费用全报了。其中,补充保险补偿894.86元。
支公司经理王敏介绍:“这894.86元,就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患大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合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进一步的补助报销。截至6月30日,平利县新农合补偿大病75件,人寿保险公司补偿大病保险、补充保险金额共50.98万元。”
平利县高度重视健康扶贫,遵照《陕西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由县财政采取购买方式,由中国人寿保险平利支公司实施平利县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元/人进行统筹,由县政府资助70%,中国人寿公司承担30%。统筹资金实行专账封闭运行,由中国人寿保险平利支公司进行公平、公正、透明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平利县合疗办每月对报销资料进行一次审核结算,所有报销合规费用都由合疗办垫付,定期与医院结算,保险公司按分层结算所赔付资金,一周之内划转给县合疗办账户。
据悉,大病保险、补充保险是平利县“五重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利县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大病补助救助“五重保障”,让所有贫困患者省内住院合规费用报销达到100%,真正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两大突出问题。正如洛河镇青水河村贫困户向东所说:“得亏党的政策好,6月份住院花了27459.53元,五重保障,五次报销,自已才出455.5元,要不然两年收入这一次看病就花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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