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出生,并没有给小陈一家带来欢乐。因为安康恒口示范区两家医疗机构,一家输错信息,一家传达信息错误,导致孩子将针打错。一个多月来,小陈一直为此奔走,希望两家医疗机构能出具相关证明并道歉。12月23日,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恒口卫健局”)表示,已经向两家机构下达了通知书,要求整改并作出处罚。
不是乙肝携带者却被打了乙肝免疫球蛋白
小陈家住在安康恒口示范区,今年10月16日,妻子在汉滨区第二医院生下女儿,第二天,医院给孩子接种了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在电脑上录入了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包括孩子母亲乙肝表面抗阴性及阳性。10月23日,小陈接孩子和妻子出院。
“11月18日,我带着孩子到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恒口服务中心”)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工作人员说,孩子要打乙肝免疫球蛋白,并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汉滨区疾控中心,果园路,乙肝免疫球蛋白”字样。”小陈表示,拿到纸条后,因为当天有事,他没有带孩子打针。11月19日,他再次到恒口服务中心确认,询问工作人员是当地没有这个针还是必须到汉滨区疾控中心打,工作人员说必须到汉滨区打。
11月19日上午11时许,小陈带着孩子赶到汉滨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让他们到汉滨区疾病医疗防治门诊部(以下简称“门诊部”)打针,门诊部工作人员问他们夫妻是不是乙肝携带者,小陈予以否认。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乙肝携带者,为什么要打乙肝免疫球蛋白?小陈便让朋友赶到恒口服务中心,将电话接通后,门诊部在电话中询问恒口的工作人员为何要打乙肝免疫球蛋白,恒口的工作人员表示,电脑系统显示孩子母亲乙肝表面抗阳性,并且在电脑上看到孩子已经在医院打过一针。经过反复确认,门诊部给小陈的孩子打了乙肝免疫球蛋白。
医院称“手误所致”将“阴性”录为“阳性”
打完针后,小陈还是有点不放心了,他就让妻子做了体检,结果显示,他妻子并不是乙肝表面抗阳性。
小陈提供的录音显示,拿到检查结果后,他又向门诊部打针的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说,在打针前通电话时,恒口服务中心确认孩子已经打过第一针,所以他们才给打的。
11月19日下午1点多,小陈再次赶到恒口服务中心。
“我在恒口的电脑上看了一下,系统确实记录我妻子为HB阳性,孩子有接种乙肝疫苗的记录,但并没有打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记录。”小陈表示,他怀疑恒口的工作人员将记录中的乙肝疫苗误认为是乙肝免疫球蛋白,误导了门诊部。
随后,小陈又赶到汉滨区第二医院,调取了妻子住院的病历,病历显示,他的妻子并不是乙肝携带者。
汉滨区第二医院事后给小陈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孩子出生后,医院给接种了乙肝疫苗,并没有打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完疫苗,护士在输入系统时,将产妇乙肝表抗“阴性”录入为“阳性”。医院认为是“手误所致”。
卫健局:情况属实 已要求两家机构整改
11月21日,小陈将此事反映给恒口卫健局,第二天,恒口卫健局告诉小陈,医院将资料录入错误。并请来专家向小陈解释,小陈提供的视频显示,卫健局请来专家解释说,打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只要没有产生过敏反应,一般不会影响孩子健康。
弄清真相后,小陈要求两家机构出具打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对孩子健康无碍的证明,并要求负责人道歉。
小陈表示,他也了解过乙肝免疫球蛋白的相关信息,之所以要相关机构出具证明,是因为恒口示范区两家医疗机构工作不认真不细心。即使是在门诊部工作人员存在疑问并电话沟通的情况下,恒口服务中心仍然没有核实,反而又提供了错误的信息。
12月23日,恒口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小陈反映的情况属实。事发后,他们多次协调,但都无结果。卫健局已经向两家机构下达了通知书,要求整改并进行处罚,等整改结束后会给出处理结果。
24日,汉滨区第二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回复华商报称,医院在此事中存在失误,内部已对当事护士进行处理,积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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