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波 通讯员 姚泽炼)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近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业务规范办理防范资金风险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稽核等环节的流程和责任,建立了“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体系,为公积金贷款业务戴上了安全“经箍咒”。
《通知》明确,进行贷前调查时,在审阅借款人贷款资料及当场面谈的基础上,必须充分搞好贷前调查工作,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特别对购买自住住房采用其他房产做抵押或公积金联合担保保证方式的,要认真核实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必要时到购房现场勘察。
《通知》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必须按照《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及贷款审批流程办理,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或咨询环节,认真核对购房合同、发票、楼盘等相关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购房信息准确无误,若遇提供虚假资料将予以没收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通知》强调,防止内外合谋骗贷。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贷款政策,对借款人一视同仁,绝不允许因亲戚、朋友或同学关系,合谋违反规定搞人情贷和利用假离婚、假合同、假发票等搞虚假贷,坚决防止骗贷行为成为事实造成资金风险。内控稽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复核每笔贷款资料,及时指出不完整、不合规、不准确资料,切实把好监督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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