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渺通讯员李俊)为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村组干部监察全覆盖,自2018年9月开始,安康高新区纪工委探索向辖区托管的49个村(社区)派驻49名纪检监察员。
去年,安康高新区纪工委制定出台了《安康高新区向各村(社区)派驻纪检监察员实施方案》,明确纪检监察员由社区管理局和临空经济区管理办公室驻村干部或包村部门负责人兼任。规定纪检监察员由高新区纪工委直接领导,业务工作以高新区监察审计局指导为主。
在日常管理方面,加强对驻村纪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明确了派出纪检监察员工作程序、信息调查、学习培训、情况报告、工作例会、述职考核、工作保密、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建立村纪检监察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由监察审计局每季度对村纪检监察员工作实绩实行量化打分,年终根据日常考核得分取平均值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综合绩效考核并报纪工委备案。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村纪检监察员,年终报请党工委、管委会表彰奖励;对不担责任、履职不力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工作出现重大偏差、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
截至目前,村级纪检监察员组织村级党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学习100余次,接待群众信访45起、化解39起,处理矛盾纠纷35起,提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意见建议29条,反映问题线索16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通报批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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